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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本级权责清单政策解读

来源: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1-0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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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经赤峰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了《赤峰市本级权责清单保留目录(2024年版)》和《赤峰市本级权责清单取消下放目录》,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权责清单相关内容,现作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行政权力?主要包含哪些类型?

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作出的,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为。主要包含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备案、其他行政权力(依申请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依职权类)等类型。

二、为什么要梳理《权责清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要求,实现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本级部门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释情况,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内政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对权责清单内容进行了重新梳理。

三、清单梳理经过了哪些步骤?

今年年初,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在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基础上,结合各部门报送的权责清单调整意见和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重新梳理了《赤峰市本级权责清单保留目录(2024年版)》和《赤峰市本级权责清单取消下放目录》(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结合“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成果梳理形成,经过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对清单内容进行反复梳理、审核、汇总,并按照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意见核实完善,形成了权责清单。

四、清单梳理原则有哪些?

一是细化权责编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全国统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部分国家部委制定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以及自治区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对市本级权责清单事项进行细化完善并统一规范表述。

二是实施动态调整。根据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程序,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定期组织市直各部门集中调整本级权责清单;其间根据部门个别事项的调整需求,经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审核同意后进行个别调整。

三是健全权力监督。四类清单内容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对照清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将加强对各部门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针对权力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纠正。

五、清单有哪些亮点?

亮点1:实现了清单之间的有效衔接。在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释情况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基础上,权责清单充分与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公布的全国统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家部委制定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优化职能职责 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成果等相衔接。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赤峰站点“基础清单”中进行公示,权责清单与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关联展示,企业群众查看权责清单时可以直接查阅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信息、进行线上办事。

亮点2:细化了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为避免部门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我市明确市直各有关部门对下放的权力事项负有指导承接、保障运行、协调监督等责任,要求各部门持续开展跟踪评估和回访调研,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回头看”,梳理汇总各地区在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帮助承接部门协调解决。

亮点3:促进了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以清单形式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行政权力、法定依据及相应的法律责任,逐条逐项梳理并向社会公开,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督促各部门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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