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推进大数据能力平台建设,打牢“数字政府”建设基础,确保政务数据更好的实现交换共享。我市持续做好“三清单一目录”梳理工作,摸清政务数据家底和需求,明确数据提供部门责任,对政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和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梳理,编制形成的数据共享责任清单、需求清单、负面清单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目前全市梳理完成共享需求清单333项,共享责任清单717项,共享负面清单22项。出台《赤峰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管理暂行办法》《赤峰市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赤峰市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协调机制,指导各部门建立新增资源目录并对已有数据及时更新。截至目前,赤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已汇集人口、法人、信用信息、政务信息四大综合数据库,建立2116类共享数据目录,累计汇聚数据1796万余条,其中上报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目录1570条。